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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酸蓄电池行业整合加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4 浏览次数:245
  2011年初,国务院下发《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削减15%。2011年3月28日,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部署开展2011年全面整治铅酸蓄电池行业环境污染的专项行动,要求对铅酸蓄电池全行业进行彻底排查。5月18日,环保部再度发布《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未依法落实防护距离的,应立即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提出了“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等“四个一律”。
  
  根据环保部已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7月31日,各地共排查铅蓄电池生产、组装及回收(再生铅)企业1930家,其中,被取缔关闭583家、停产整治405家、停产610家;有252家企业在生产,80家在建。在全部1930家企业中,从事蓄电池极板加工生产的企业639家,单纯组装企业1105家,回收企业186家。在生产的252企业中,极板加工生产企业121家,单纯组装企业108家,回收企业23家。据统计,全国7个主要电池生产省市(合计占2010年全国产量的78%)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的企业产能仅6000万KVAh左右,仅相当于2010年全国产量的42%。浙江省目前能正常生产企业合计产量仅占2010年全省产量的8%,在市场需求未出现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国内的铅酸蓄电池已出现明显的供不应求局面,产品价格出现上涨态势。
  
  另据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共有19家后备电池供应商,目前,因铅酸蓄电池行业整治,中移动已停止了对其中12家供应商的采购,现有合格供应商仅剩余7家。
  
  在铅酸蓄电池企业积极整改的同时,行业准入标准的制定也在稳步推进。受工信部委托,今年6月起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着手起草《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目前该《准入条件》讨论稿已经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了报批稿报送国家工信部。新的《准入条件》对新建项目从总量控制、产业布局、技术装备、环境保护以及安全与职业卫生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限制低水平、低技术含量的项目建设,提高行业的整体工艺水平和行业的准入门槛,《准入条件》还对新建项目的工艺技术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现有企业,《准入条件》要求其应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和开展环境影响后环评,并要求其在1年内采用自动配酸、自动分板、刷板以及自动烧焊或自动铸焊等先进技术,同时确定了现有项目的改扩建均应采用节能减排的内化成技术。这些要求,将促进现有企业加快投资进行技术改造,提升先进产能规模。而资金实力差、技术不先进、环保难以达标的一部分企业届时将不得不退出行业。
  
  据悉,该《准入条件》将于近期发布,这将在行业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剧行业整合,有利于淘汰落后技术和产能,提高行业门槛,实现产业技术升级与转型,使优秀企业做强做大,促进电池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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