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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一次性财奖合条件LED推广改造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7 浏览次数:92
  近日,记者从台山经信局获悉,台山计划于2年内,完成公共照明领域普及LED照明任务。对符合条件的LED推广改造项目,支持其按年节能量申请一次性财政奖励。
  
  据介绍,台山计划在道路、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新建的照明工程,一律采用LED路灯、庭院灯和景观灯等照明产品。而原来的公共照明领域使用的非LED照明产品,需在2013年底前完成改造,用2年时间,完成公共照明领域普及LED照明任务。
  
  另外,对于符合条件的LED推广改造项目,支持其按年节能量申请一次性财政奖励。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为80元/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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