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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立医警安保联动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31 浏览次数:60
全面建立医警安保联动机制
3月27日,上海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第五次集中临检行动,对全市三级医院、区中心医院及属地派出所开展明察暗访,检查医院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当日,医警联席会议暨市企业保安协会医院工作委员会也同时成立,成为医警对接、医医联动共享安保力量的平台。
 
  上午9时30分,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民警按响了第一人民医院护士台312岗位的紧急报警装置。监控室工作人员立即把监控画面切换到报警部位,并通知保安人员到位。不到2分钟,多名保安赶到现场。
 
  “医院重点部位有哪些,你最关注什么位置?”“主要是门急诊区域和重症监护室周边。”
 
  “医院发生突发事件如何应对?”“我们在重要区域安装了74个手动报警装置。一旦发生意外,特保人员要在2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置。”面对检查人员的提问,监控工作人员逐一回答。
 
  据悉,本次检查内容主要是医院内部保卫工作是否完善,其中的重要一环是医院保安员的配备和管理是否到位,保安员数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医院必须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千分之三,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配备保安员,这些保安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携带必要的装备,保安员的年龄结构也应符合要求。”
 
  据介绍,除了一般的保安员外,目前部分三级医院还配备了特保队员,这些特保队员大多为退役的武警或军人,年龄较轻,身体素质较好,专业素养过硬。目前,第一人民医院已配备9名特保人员。下一步将鼓励全市三级医院配备特保队员。
 
  医院的的技防设施也是检查重要内容。按照规定,急诊抢救区、输液区、护士台、重症监护区等重点区域都必须安装紧急报警装置,这些技防设施必须按照上海地方标准配置并经过公安机关验收。
 
  除了对于医院内部保卫的要求之外,警方与医院的联动对接也是检查重点。按照规定,派出所对于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制定“一院一接处警方案”,并明确医警双方职责和处置要求,派出所民警必须知晓公安机关医院纠纷处置流程。
 
  据悉,医警联席会议暨市企业保安协会医院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医警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加强医疗机构治安保卫工作机制和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切实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委员会将在公安机关、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努力成为上海医院与公安机关之间紧密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为有效促进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实现“平安医院”目标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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