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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疗救助不再设起付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10 浏览次数:100
  福建省厦门市近日出台的《厦门市医疗救助办法》,把厦门的两类低收入人群纳入了医疗救助范畴。该医疗救助不再设起付线,救助基金筹集财政拨款标准由原来的每年每人不低于140元提高到150元。
  
  该《办法》增加了被救助人群,包括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其中,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标准两倍以内、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同时,新办法还在原有的救助范围基础上增加了日常救助、定额救助和二次救助3种方式,救助比例也提高到50%~80%,但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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