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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政策模式探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1 浏览次数:90
房地产税收政策模式探索   在本轮房地产调控中,“限购限贷”是主要手段。应该说,这对抑制市场投机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属于纯粹的行政手段,且过于刚性,不可避免会伤及大量正常的改善型需求。因而市场上一直在猜测“限购限贷”何时退出。虽然短期内取消的可能性不大,但迟早会退出,未来终究还是要以税收和法律手段取代行政手段。房产税被很多人认为是未来房地产调控的替代措施。比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称,未来房地产调控大方向是以房产税等经济手段来逐步替换“限购令”等行政手段。目前大范围征收房产税也已具备了经济测算的合理性和舆论基础。
  
  因此,现在更多人关注的是房产税的征收模式。房产税要推广至全国,仍面临着向何种住房征收、税率如何设置、如何在抑投资的同时促刚需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难题。
  
  去年1月,重庆和上海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上海的房产税仅针对新成交住房,按应税房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为0.6%。重庆方案更严厉,对所有存量高端住宅都征收房产税,对独栋住房存量增量都征收;税率也比上海高,而且是超额累进税。从试点近两年来看,房价调控作用并不明显,并未在财政收入上增收多少,对房价上涨的抑制作用也不明显。所以,期望通过针对个人房产开征房产税来遏止大城市房价的上涨,作用不大。
  
  在我国香港特区,针对住宅炒作征收额外印花税,在打击炒房、稳定房地产市场上已取得积极成效。香港的经验对内地楼市下一步调控的税收政策选择提供了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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